為培育科技人才和鼓勵他們在創新及科研方面發展,「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研究人才庫」於2020年7月推出,提供資助予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數碼港)的培育公司和從事創科工作的租戶,以聘用研究人才進行研發工作。「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研究人才庫」整合了此前適用於為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的培育公司和從事創科工作的租戶而設的「研究員計劃」及「博士專才庫」。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1,206,000
每名持有學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為18,000港元;持有碩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為21,000港元;至於持有博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則為32,000港元。每間申請公司可同時聘用最多4名研究人才。研究人才須持有由本地大學頒授、或由本地大學與非本地大學聯合頒授、或具特別認受性的非本地院校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學科的學士(包括銜接學士學位)、碩士或博士學位。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業界
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的培育公司和從事創科工作的租戶
「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庫」於2020年7月推出,旨在提供資助予獲「創新及科技基金」(基金)資助進行研究及發展(研發)項目的機構/公司,以聘用研究人才進行研發工作。「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庫」整合了較早前推出適用於基金資助研發項目的機構/公司的「研究員計劃」和「博士專才庫」。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1,206,000
每名持有學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為18,000港元;持有碩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為21,000港元;至於持有博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則為32,000港元。每間申請機構/公司可同時聘用最多4名研究人才。研究人才須持有由本地大學頒授、或由本地大學與非本地大學聯合頒授、或具特別認受性的非本地院校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學科的學士(包括銜接學士學位)、碩士或博士學位。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業界, 研究機構
獲基金資助進行研發項目的機構/公司
於2020年7月推出的「科技公司研究人才庫」,旨在提供資助予正在或擬在香港進行研究和發展(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以聘用研究人才從事研發工作。「科技公司研究人才庫」整合了此前適用於為在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而設的「研究員計劃」及「博士專才庫」。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1,206,000
每名持有學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為18,000港元;持有碩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為21,000港元;至於持有博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則為32,000港元。每間申請公司可同時聘用最多4名研究人才。研究人才須持有由本地大學頒授、或由本地大學與非本地大學聯合頒授、或具特別認受性的非本地院校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學科的學士(包括銜接學士學位)、碩士或博士學位。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業界
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
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是政府為支持高等院校及智庫推行實證為本的本地公共政策研究而設的資助計劃。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1,000,000
項目撥款一般為每項港幣100萬元或以下。費用高於港幣100萬元的項目須具充分理據。
最長項目期限:
12個月
研究項目通常為期6至12個月。為期到36個月的項目須具充分理據。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本地非牟利智庫
卓越學科領域計劃旨在協助教資會資助大學鞏固及發揮香港在研究方面的現有優勢,並使其發展為卓越學科領域。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75,000,000
最高資助金額7,500萬元適用於直接項目成本,間接成本將另行計算。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協作研究金旨在資助由多名學者合作的跨學科研究項目,希望鼓勵研究單位進行更多具創意及高質素的跨學科/跨學院研究項目。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10,000,000
大學需就項目作出資金配對,金額為協作研究項目補助金內的設備開支及協作研究設備補助金的項目總額的五成。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協作研究金項目一般為期三年,除非有關研究項目目標需要更長的時間進行,協助研究金委員會才考慮批出為期四至五年的研究項目。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傑出青年學者計劃旨在培育新進學者,幫助他們為日後的教學及研究事業作好準備。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2,000,000
資助金額通常最高為200萬元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歐盟與香港研究資助局研究及創新合作計劃旨在推動歐盟與香港兩地學者的學術研究及合作,並資助香港研究人員參與在歐盟「地平線2020」框架下的合作研究項目。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本計劃接受研究項目(適用於生物學及醫學、工程學及自然科學等學科)及交流項目(適用於所有學科)的申請。
最高資助金額:
$3,000,000
研究項目:
3,000,000
交流項目:
500,000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研究項目期限一般不可超過五年,也不可長於歐盟「地平線2020」的相關項目。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教員發展計劃旨在發展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的個別教學人員的研究能力,讓他們把研究經驗和新知識轉移至教與學的層面。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沒有特定金額
生物學及醫學、工程學及自然科學範疇的最低資助額為每個項目15萬港元 (包括15%的附加行政費用),商學、人文學及社會科學範疇的最低資助額為每個項目10萬港元 (包括15%的附加行政費用)。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研究資助局及德國學術交流協進會於1996年開始合辦德國與香港合作研究計劃,希望為香港及德國兩地學者提供一至兩年旅遊補助金,促進兩地學者在學術研究上的合作。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45,000
如項目申請涉及帶同研究生到德國進行研究及交流,每年的旅遊補助金最多為$45,000港元,如申請不涉及帶同研究生到德國進行研究及交流,每年的旅遊補助金最多則為$30,000港元。
最長項目期限:
24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研究資助局於2009年成立香港博士研究生獎學金計劃,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優秀的研究生,來港在受教資會資助大學修讀以研究為本的博士學位課程。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332,500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了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以資助與環保和自然保育有關的教育、研究和其他項目及活動,藉着鼓勵市民改變個人行為及生活方式,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的,並開發或引入創新科技及作業方法,從而改善環境和節約資源。
學科/研究範圍:
環境及自然保育
最高資助金額:
$2,500,000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非牟利機構
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傑出學者計劃於2012/13年度成立,旨在為擁有優良研究成果紀錄的人文學和社會科學學科的資深研究員,提供延長補假及資助,讓他們能專心從事研究和寫作。
學科/研究範圍:
人文學及社會科學
最高資助金額:
$1,000,000
最長項目期限:
12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院校發展計劃協作研究撥款旨在鼓勵及協助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進行合作研究,包括涉及兩間或以上自資院校及/或個別院校內不同學科的合作研究,從而在學術水平、質素、領域及/或進度上提升自資院校的研究成果。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10,000,000
每個項目的總資助額在200萬港元至1,000萬港元(包括15%的附加行政費用)之間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院校發展計劃研究基礎設施撥款旨在建立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在其策略發展範疇的研究能力。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14,000,000
每個項目的資助上限是參照院校的全職教學人員及全職學生數目而設定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跨院校發展計劃旨在提升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教學人員的研究能力,讓他們在各自的專研範疇了解最新發展和具挑戰性的研究題目。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沒有特定金額
資助包括籌辦工作坊或短期課程所涉及的直接費用,以及相當於獲批項目開支15%的附加行政費用。
獲批項目不設最高或最低資助額。獲批資助金額須視乎建議項目提出的理據。
最長項目期限:
12個月
對象: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基金委)及研究資助局(研資局)聯合科研資助基金是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及香港研究資助局協議成立,目的是在兩地優勢互補的基礎上,促進內地與香港研究人員或隊伍的學術研究合作。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研究項目的重點資助領域為信息科學、生物科學、新材料科學、海洋與環境科學、醫學科學及管理科學。
計劃會甄選兩個擬在香港舉行的會議給予資助,一個屬理科範疇(即生物學與醫學、工程學及自然科學),一個屬非理科範疇(即人文學及社會科學以及商學)。
最高資助金額:
$1,250,000
研究項目:
1,250,000
會議項目:
250,000
最長項目期限:
48個月
研究項目:
48個月
會議項目:
為期2-3天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研究生會議/研討會補助金旨在支持及促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的研究生,於本地舉行以研究生為對象的跨院校及/或跨學科會議及研討會,促進研究生與海外卓越學者及本地研究生之間的交流。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50,000
最長項目期限:
不適用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由1998年開始,研究資助局及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合辦法國與香港合作硏究計劃,為香港及法國兩地學者提供一至兩年旅遊補助金,促進兩地學者在學術研究上的合作及開展新研究。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45,000
如項目申請涉及帶同研究生到法國進行研究及交流,每年的旅遊補助金最多為$45,000港元,如申請不涉及帶同研究生到法國進行研究及交流,每年的旅遊補助金最多則為$31,250港元
最長項目期限:
24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研究影響基金是旨在鼓勵當地學者對有影響力的轉化研究項目進行研究,以造福整個社會,或鼓勵學術界以外的更多合作研究(例如與政府部門,企業,行業和研究機構的合作)。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10,000,000
提供強制性配對資金,資金比例為70% (研資局) 及 30% (大學或其項目合作夥伴)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年期須為三至五年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研究資助局於2022年開始與美國國家醫學院合作舉辦健康長壽催化創新獎(香港)。作為健康長壽大挑戰計劃中的催化創新階段部分,健康長壽催化創新獎(香港)旨在支持在任何學科領域中有可能延長人類健康壽命的大膽創新想法,包括改善任何年齡層健康狀況的研究項目。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389,000
5萬美元(約38萬9千港元)
最長項目期限:
12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由政府推出的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旨在:
-鼓勵私營機構加強在研發方面的財政支援;
-為高等教育界開拓更多研究經費來源;
-鼓勵業界與高等教育界協作進行研發;及
-加強高等教育界的研究對社會的影響力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大學/院校從私營機構及慈善家籌募的研發開支和捐款,不限學科,均會獲政府提供配對款項,作研究相關用途。
最高資助金額:
不適用
每間參與大學/院校於計劃三年期內的配對總額上限為5億港元
最長項目期限:
不適用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研資局博士後獎學金計劃旨在鼓勵博士畢業生投身研究工作,以及為具潛質的研究人員在事業里程早期提供支援,以培育、挽留及擴大研究人才庫,支持香港推動研發及培養研究文化。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1,215,990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研資局研究學者計劃旨在為卓越非凡的副教授級學者提供教學及行政職務方面的持續支援,令他們可以專注於研究及發展工作,同時有助大學吸引和挽留人才。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5,155,380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研資局高級研究學者計劃旨在為卓越非凡的教授級學者提供教學及行政職務方面的持續支援,令他們可以專注於研究及發展工作,同時有助大學吸引和挽留人才。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7,798,380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策略專題研究資助金旨在資助就協助香港應對當前挑戰及抓緊新興發展機遇的協作研究項目。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策略專題研究資助金設有五個主題,包括(一) 利用先進科技應對逼切的醫療挑戰、(二) 致力推動在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三) 打造香港成為粵港澳大灣區領先的集成電路和光電創新科技中心、(四) 管理公共衛生挑戰對社會經濟不同層面的影響及(五) 創新及環保建築科技和物料。
最高資助金額:
$40,000,000
-提供強制性配對資金,資金比例為90% (研資局) 及 10% (大學)
-最高資助金額4,000萬元只適用於項目總額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法國國家科研署與研資局合作研究計劃旨在進一步加強香港與法國的科研人員就共同興趣的領域上的合作。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3,000,000
最長項目期限:
48個月
本計劃資助為期36至48個月之研究項目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優配研究金旨在為表現卓越或潛質優厚的學者提供額外資助。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2,000,000
資助金額通常最高為200萬元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主題研究計劃旨在集中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學術研究力量,對香港長遠發展具策略重要性的主題進行研究。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主題研究計劃設有四個研究主題,包括健康、環境、商業及新興研究。
最高資助金額:
$75,000,000
最高資助金額7,500萬元適用於直接項目成本,間接成本將另行計算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政府在2020-21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撥款港幣2億元成立「低碳綠色科研基金」,為有助香港減碳和加強保護環境的科研項目提供更充裕和對焦的資助。
學科/研究範圍:
環境及自然保育
四個範疇(即減碳節能、綠色運輸、廢物管理,以及空氣及水質素)的項目會獲優先考慮。
最高資助金額:
$30,000,000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或研發中心:港幣250萬–3,000萬元;
本地公司:港幣250萬– 2,000萬元(以配對形式資助,申請者須貢獻不低於項目成本總額的三分之一)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或研發中心:60個月;
本地公司:36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業界, 研究機構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 、研發中心 及本地公司均合資格申請低碳綠色科研基金: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包括:(a) 本地大學(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 (b) 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c)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d) 職業訓練局;(e) 製衣業訓練局;及(f) 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研發中心包括:(a)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 (b) 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c) 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d)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及(e)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本地公司指:(a)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於香港註冊;(b)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於香港登記;及(c) 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其附屬公司 (政府資助機構指經常接受政府撥款的機構,有關撥款用作支付這些機構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運作開支。經常撥款可能佔資助機構收入的很大部分,或僅屬小額的供款/贊助,在資助機構的總收入中佔一個很小的比例。)
醫療衞生研究基金會根據研究局相關專家顧問小組的意見,確定須委託進行的特定研究計劃並提供資助,用以建立科研能力、填補科研知識不足之處、協助制訂政策、應對特定事件,以及評估需要和威脅等。在這些計劃下所提供的資助,可按情況涵蓋研究項目、設備、基礎設施及其他建立科研能力的措施。
學科/研究範圍:
生物學及醫學
最高資助金額:
不適用
最長項目期限:
不適用
對象:
研究機構
醫療衞生研究基金就研究員擬定研究項目及促進健康項目接受撥款申請。
學科/研究範圍:
生物學及醫學
最高資助金額:
$1,500,000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業界, 研究機構, 非牟利機構
醫療衞生研究基金研究獎學金計劃旨在支援及提升處於事業初期至中期的專業研究人員,尤其是加強醫護專業人員在公共衞生和衞生服務方面的研究能力。
學科/研究範圍:
生物學及醫學
最高資助金額:
$1,200,000
最長項目期限:
24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包括指定教學醫院,即瑪麗醫院及威爾斯親王醫院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是政府為支持高等院校及智庫推行實證為本的本地公共政策研究而設的資助計劃。
學科/研究範圍:
所有學科
最高資助金額:
$5,000,000
研究項目可為期一至五年。
最長項目期限:
60個月
研究項目可為期一至五年。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本地非牟利智庫
企業支援計劃於2015年推出,資助本地企業進行內部研究及發展(研發)工作,旨在鼓勵私營機構在研發方面作出投資。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10,000,000
有關資助將以一元對一元的等額出資方式批出。
最長項目期限:
24個月
對象:
業界
申請條件:如公司 -
(a)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或條例前身於香港註冊;
(b)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現行於香港登記;
(c)並非政府資助機構;及
(d)並非《公司條例》(第 622 章)所指的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創科實習計劃(「計劃」)於2020年推出,旨在鼓勵STEM(指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學科)學生在修讀有關學科期間,體驗與創新及科技(創科)相關的工作,及早培養他們對在畢業後投身創科事業的興趣,藉此壯大本地的創科人才庫。
學科/研究範圍:
工程學, 環境及自然保育, 創新科技, 自然科學
最高資助金額:
$31,500
最長項目期限:
3個月
每學年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業界
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於2004年9月推出,旨在加強香港與廣東/深圳的大學、研究機構和科技企業之間的科研合作。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沒有特定金額
業界贊助:項目總成本最少10%(平台項目);項目總成本最少50%(合作項目)。
最長項目期限:
24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研究機構
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1]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2]。合作項目的業界夥伴申請機構可以是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於本港成立的公司;或有簽訂合約的法律行為能力的工業支援組織、工商協會或專業團體。
[1] 研發中心指(a)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b) 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c)獲指定為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d)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以及 (e)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2]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指本地大學(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於1999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由研發中心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所進行的應用研發項目,並把研發成果轉移至本地業界。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沒有特定金額
平台項目:
業界贊助:項目總成本最少10%
最長項目期限:
24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研究機構
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1]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2]。
[1] 研發中心指(a)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b) 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c)獲指定為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d)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以及
(e)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2]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指本地大學(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於1999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由研發中心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所進行的應用研發項目,並把研發成果轉移至本地業界。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2,800,000
種子項目:
業界贊助:非必要條件
由研發中心進行的項目為280萬元;而其他申請機構則為140萬元。
最長項目期限:
18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研究機構
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1]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2]。
[1] 研發中心指(a)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b) 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c)獲指定為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d)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以及
(e)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2]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指本地大學(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內地與香港聯合資助計劃於2019年4月推出,旨在支持及鼓勵香港和內地的大學、科研機構和科技企業加強科研合作。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沒有特定金額
業界贊助:項目總成本最少10%(平台項目);項目總成本最少50%(合作項目)。
最長項目期限:
24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研究機構
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1]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2]。合作項目的業界夥伴申請機構可以是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於本港成立的公司;或有簽訂合約的法律行為能力的工業支援組織、工商協會或專業團體。
[1] 研發中心指(a)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b) 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c)獲指定為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d)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以及(e)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2]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指本地大學(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院校中游研發計劃於2016年12月推出,旨在鼓勵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院校,與世界各地頂尖的科研機構合作,在重點科技領域進行更多主題性、跨學科及可轉化作應用的研發工作。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10,000,000
資助上限:獨立項目每項為500萬港元;涉及多門學科或多所科研機構合作的項目每項為1,000萬港元,並獲優先考慮。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夥伴研究計劃於2019年1月推出,旨在支援由研發中心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與公司合作所進行的應用研發項目。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沒有特定金額
業界贊助:項目總成本最少50%
最長項目期限:
36個月
對象:
教資會資助大學, 本地自資學位院校, 研究機構
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1]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2],夥拍業界夥伴申請機構提出申請。業界夥伴申請機構可以是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於本港成立的公司;或有簽訂合約的法律行為能力的工業支援組織、工商協會或專業團體。
[1] 研發中心指(a)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b) 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c)獲指定為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d)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以及
(e)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2]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指本地大學(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於2010年4月推出,旨在鼓勵本地企業投放更多資源進行研發,並鼓勵本地企業與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加強合作。
學科/研究範圍:
創新科技
最高資助金額:
沒有特定金額
計劃為下列兩類應用研發項目,向公司提供相等於其開支40%的現金回贈-
獲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的研發項目 (下稱「基金項目」);以及
公司與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合作,並由公司全費贊助的研發項目(下稱「夥伴項目」)。
最長項目期限:
不適用
對象:
業界, 研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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